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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经济困难公民14种情况可申请法律援助

来源: 沈阳晚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11月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草案),规定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公民,14种需要代理的民事、行政等法律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4种情况可申请法律援助

这14种情况如下: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行政补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给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请求给予工伤待遇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因工伤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因使用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造成损失主张权利的;因土地承包、土地和森林资源流转、宅基地使用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造成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的;主张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的;法律、法规规定或与公民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

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3种证明材料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证明、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也可由相关部门和组织及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

6种情况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

持社会救助待遇或重点优抚证件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劳务费、工伤赔偿的,未成年人受监护人侵害或主张义务教育权利的,老年人请求给付赡养费的,妇女因家庭暴力请求保护其人身安全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无需提交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证明。

骗取法律援助追偿并计入诚信系统

《条例》(草案)规定,受援人以欺骗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由法律援助机构按国家规定的法律服务收费标准追偿法律服务费用,并计入个人诚信管理系统;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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