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环渤海 > 正文

沈阳市直管公房明年起可租可售

来源: 辽宁日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从社会福利性向提升经济效益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转变

沈阳市直管公房明年起可租可售

11月16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沈阳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这将为沈阳市国有资产的规范化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沈阳市现有直管公房3万多套180多万平方米,涉及多个住宅小区。直管公房产权归市政府,由沈阳市房产局代管。近年来,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城市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直管公房的主要功能已从社会福利性向提升经济效益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转变,原有的直管公房管理模式已不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工作的需求。

沈阳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说:“沈阳市直管公房存量大,配套设施不全,缺乏有效的规范,给直管公房使用、修缮以及产权管理带来一定困难,亟须通过立法加以完善和解决,使直管公房管理逐步向市场化、专业化过渡,推进直管公房管理的良性运营,实现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

为解决住户反映强烈的直管公房修缮问题,《办法》明确了直管公房管理、修缮费用的列支渠道、提取方式。特别是将高层电梯、高层消防更新改造项目列入应急工程,保障了修缮资金和维修更新及时。此外《办法》中明确了直管公房修缮责任、范围,杜绝推诿扯皮问题,确保修缮顺利开展。

维护住户权益的同时,为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沈阳市提出直管公房可租可售。《办法》提出,直管公房所有权可以有偿转让,并要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出售。出租空置的直管公房,按照房屋租赁评估价格公开招租。同时,《办法》也对承租行为做出要求,特别是禁止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擅自转租、转借、调换、转兑房屋、擅自转让房屋使用权的行为,确保房屋的住用安全、有效规避国有资产损失。如果承租人违反相关规定,将解除其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责任编辑:辛欣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