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智)从省水利厅获悉,近日,我省出台《河北省工业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这意味着我省工业水权可以正式交易了。
按照该办法,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水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促进交易有序开展,鼓励跨行业交易。交易的工业水权应是取水许可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的,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的水量使用权。在地下水超采区,以深层承压水为水源的工业生产取用水户,不得转让水权。
出售方、购买方应向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提出交易申请。受理部门对交易主体、取水许可、交易额度、交易期限、交易用途以及对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影响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交易主体方可获得交易资格。
获得交易资格的出售方和购买方,可采取自主交易、平台交易和政府回购等形式进行交易。自主交易价格由出售方、购买方自主协商决定;平台交易价格采取竞价、双方协商或根据平台评估确定;政府回购价格应综合考虑节水成本、税费、合理收益等因素。交易所得按规定扣除相关税费后,归出售方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购买方获得工业水权后,应按规定缴纳水资源税(费)。交易完成后,出售方和购买方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或取水许可变更手续。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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