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专利申请的误区
1. 有了专利,就可以实施该专利技术了
专利权授予专利权人的是禁止他人实施该技术的“排他权”,而不是授予专利权人自己能够实施该技术的权利。一项产品中可能有很多其他人的在先专利,因此实施自己的专利仍然有可能侵犯他人在该产品中的专利权,甚至是核心技术的专利权。此时可以用自己的专利作为谈判筹码,与对方进行交叉许可。
2. 专利申请授权了,就得到了专利保护
授权的专利能否有效地保护发明,关键在于所批准的专利文本(主要包括“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质量。如果申请文本质量不好,授权后不仅不能获得应有的权利,而且放弃了权利(授权后不能再扩大保护范围,也不能再重新申请),使一项好发明变成了“烂专利”。
3.授权率高,因此专利申请的撰写质量好
撰写质量好的专利申请文本应该能够获得对技术的有效垄断权,即有效的法律保护。而如果仅仅是为了让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只需要在撰写申请文件和答复审查意见时,将保护范围缩小就能做到了。但所批准的专利由于保护范围太窄,不能对该技术进行有效保护。
4.不容易被无效,因此批准的专利质量好
质量好的专利文本应该能够获得对技术有效的法律保护。而如果仅仅是为了让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并且不容易被无效,只需要在撰写申请文件和答复审查意见时,将保护范围缩小就能做到了。这样获得的专利是不容易被无效的,但由于保护范围太窄,不能对该技术进行有效保护。
5.发明专利申请很难授权
专利是授予专利申请人的“私权”,所以如果申请人牺牲权利而缩小保护范围(从而不会对公众权利构成威胁),则发明专利申请(包括国外发明专利申请)是非常容易获得授权的,而且授权的专利不容易被无效。但这样的专利因为保护范围窄,实际上没有保护作用。
6.实用新型申请很容易撰写
实用新型申请因为不进行实质审查,所以只要符合形式要求,就能够授权,因此实用新型申请一般都会批准。但这并不意味着申请文本容易撰写,因为如果需要有效的法律保护,仍然需要高质量的申请文本。否则即使授权了,也不能有效地保护技术,并且丧失了权利。特别地,由于在审批过程中几乎没有修改机会,对申请文本的撰写质量要求比发明申请更高。所以,实用新型申请实际上是“好批不好写”。
7.实用新型比发明低级
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比对发明的要求低,从这点看,实用新型确实比发明“低级”。但是,申请专利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的法律保护,即对技术的垄断权,而不是比赛创造性的高低。而实用新型因为对其创造性的要求低,而不容易被无效,使专利很稳定。在中国目前的技术发展高度较低的阶段,应充分利用实用新型保护自己的技术,并且利用实用新型形成外围专利,作为谈判筹码,迫使拥有核心专利的竞争对手进行交叉许可。
8.授权越快越好
推迟专利授权有很多好处。虽然专利申请只有在授权之后才能行使权力,但专利申请一旦提出,就已经对竟争对手、特别是对其合作伙伴产生了威慑作用,推迟授权则因权利不确定而增强了这种威慑作用。而且由于尚未授权,对手无法提出无效请求,增强了对竞争对手合作伙伴的威慑力。此外,由于专利尚未授权,他人无法进行回避设计。推迟授权还可有更多的时间根据市场实施的情况考虑最好的权利范围。此外,推迟授权可以推迟缴纳专利年费。
9.维权环境差,或不愿意诉讼,所以不申请专利
企业拥有了专利(或提出了专利申请),就拥有了在法律上的主动地位和在商业上的威慑作用(特别是威慑竞争对手的合作伙伴),在商业竞争中拥有更多的谈判筹码,而并非是为了进行诉讼。从这个角度看,企业拥有的专利或专利申请越多越好。但申请专利和维护专利是需要一定成本的,以平衡公众权利,这才是制约企业申请专利的重要因素。
10.专利是高科技,而对于简单的技术,创造性低,不应该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是为了获得对技术的垄断权,而不是获得科技进步奖。专利保护的是在商业上有价值的技术,而这些技术不一定是高科技。对于简单而且有商业价值的技术,很多竞争对手都希望使用,这样的技术更需要申请专利。而且创造性的高低,不只考量其技术难度,显著的技术效果也是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索。相反,如果一项高科技如果没有商业价值,或者仿造的成本非常高,申请专利的价值并不大。
11.不容易授权,所以不应该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只要还未被驳回,就会给竞争对手(特别是竞争对手的合作伙伴)产生了威慑作用。专利申请即使最后不能授权,也仅仅是浪费了有限的申请成本而己,但其因威慑作用所获得的商业收益却可能很大。所以,对于有商业价值的创新技术,无论其是否最后能够获得批准,都应该考虑申请专利,以获得法律上的主动地位和商业上的威慑作用。
12.企业的技术水准不高,没有什么创新可获得发明专利
只要是解决了技术问题的任何创新点都可以申请发明专利,而不一定是高科技。只要这个创新有商业价值,就应考虑申请专利,以获得法律上的主动地位和商业上的威慑作用。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如果保护范围比较窄,就容易获得批准。
13.核心技术申请专利,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仅仅将核心技术获得专利常常是不够的,还应该对在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发展的外围技术或产品设计申请专利,以避免这些技术被其他人申请专利后,迫使你将核心专利进行交叉许可。核心技术在申请专利后18个月就会被公开,在提交核心技术的专利申请后,应尽快进行外围技术的开发和产品设计,并对改进技术申请专利,以尽量避免这些外围技术或改进技术的专利落入他人之手。
14.别人已经有核心技术的专利了,我就不能使用该技术了
首先应分析该专利的授权的专利质量,特别是其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以便通过回避设计来避免侵权。如果专利质量很好而很难绕过其保护范围,则可与专利权人通过各种互利的交易方式获得实施该专利的许可,特别是可利用自己改进技术的外围专利作为谈判筹码,迫使其将核心技术进行“交叉许可”。
15.该发明有美国专利了,在中国不能生产
专利是有地域性的,并没有所谓的“世界专利”。美国专利只在美国获得保护,如果该发明没有在中国获得专利,则在中国是不受专利保护的,并且很可能因为已经丧失新颖性而不能再在中国获得专利了。
16.获得国外发明专利很难
与获得国内发明专利一样,通过缩小保护范围就可以很容易获得一件国外发明专利,甚至会比国内更容易获得。但这样获得的专利是不能有效地保护该技术的。
17. PCT是国际专利
PCT只是申请国外专利的一种程序,相当于暂时“挂号”,等到一定时间时(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就要到各个国家分别进行审查和批准。而PCT本身并不会获得批准,所以并没有“国际专利”。
18. PCT申请很高级,很难处理,费用很高
PCT申请是非常容易的,对发明内容和国内申请一样,并无特别要求。申请程序也非常简单,只要将申请文件提交给受理局(中国专利局)就可以了,可以用中文提交,等到30个月期限快到了,再决定是否进入国外就可以了。费用也不高,官费仅1万元左右(个人为3500元左右)。提交PCT申请就相当于向所有近180个PCT成员国提交了专利申请,保住了申请日,并对所有成员国都形成了威慑作用。在一定时间内(从优先权日起30个月),需要到希望得到专利保护的各个国家分别办理进入手续,并分别在这些国家进行审查和授权。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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