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中共中央批准:梁惠玲同志任河北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陈超英同志不再担任河北省委常委、委员和省纪委书记职务。
梁惠玲,女,汉族,1962年8月生,湖北宜城人,1985年10月入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湖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湖北省孝感市委常委,孝感市副市长、开发区工委书记,孝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孝感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孝感市委副书记,孝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湖北省妇联主席、党组书记,鄂州市委书记等职务,2013年1月任湖北省副省长,2015年4月任湖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省总工会主席,2016年12月任河北省委常委和省纪委书记。
(河北日报数字报)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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