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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组织旅游的风险不得不防

来源: 燕赵晚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正值踏青旅游旺季,通过朋友圈召集一起外出游玩方兴未艾。不过,用微信违规组织户外旅游小心被罚。近日,广东省英德市旅游局通报了一起通过微信公众号召集市民外出游玩,并直接收取费用个案的查处情况,引来网友热议。(2月27日《广州日报》)

亲朋好友之间,或者是普通网友之间,通过微信群、微信朋友圈互相邀约,趁着大好春光一起外出踏春游玩,这都是现在司空见惯的事情,也没有什么不好。但是一些组织、机构也把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或微信朋友圈当成了牟利的平台,通过召集和组织网友进行旅游活动,赚取费用,则不但涉嫌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也把参与其中的网友置于各种未知的风险当中。

在英德市旅游局最新通报的这起违规组织旅游案件中,组织者是当地的一家户外组织,其并没有旅行社的资质,自然也就不具备组织旅行团进行旅游活动的资格,然而这家户外组织却通过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发布召集信息,并且向活动参与者收取了相关的费用。这明显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根据《旅游法》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没有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却私自组织旅游活动,一方面涉嫌扰乱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因为这种非法组织的旅游活动实际上处于脱管状态,不用缴纳各种税费,对正规旅行社显然不公平。另一方面,因为没有相关的资质,不但操作过程中会产生种种问题,而且一旦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游客的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势必陷入事后的各种推诿扯皮当中。

在微信上组织旅游活动,和目前在微信上贩卖各种所谓的“私厨美食”等等行为是一个性质,也可以看作是“互联网+经济”的一种,但是从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利益角度出发,任何“互联网+经济”都要以遵纪守法为出发点,其经营行为都要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既需要政府有关方面加大规范、引导和查处的力度,同时也希望广大网友睁大眼睛,莫因为贪图便宜,或者是觉得新鲜,就轻易参与。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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