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税务总局1日发布消息称,自3月1日起,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需要往返税务机关代开。
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在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试点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础上,将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也纳入试点范围。
根据公告,全国范围内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试点纳税人所开具的专用发票应缴纳的税款,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鉴证咨询业是指企业依托专业资质,以开展认证、签证、咨询服务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也是营改增试点行业中代开专用发票最多的行业。此次税务总局将其纳入自开发票试点,是税务部门的一次税收管理制度创新,将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也将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提升小微企业竞争力。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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