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根据日前自治区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的十项措施》,内蒙古在脱贫攻坚中要采取四大举措,强化医疗救助有效保障。
这四项举措分别是:一是实行大病救助有效保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商业保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形成医疗保障合力。支持盟市(旗县)建立贫困人口大病保障基金,对贫困患者大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给予有效保障,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各贫困旗县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基金规模和救助标准,所需资金由贫困旗县在本级财政、社会募集资金中统筹安排。
二是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针对贫困患者不同病情因人因病开展分批分类救治,即“大病集中救治一批 、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三是加快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先诊疗后付费和家庭病床等制度。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对接和直接结算,贫困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负费用。
四是健康扶贫要精准到户、精准到人。以贫困旗县为单位,免费为贫困人口进行健康体检,苏木乡镇卫生院承担健康体检任务。健康体检所需经费由旗县统筹解决。(段丽萍)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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