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5月1日电 (记者何勇)凡是政府作出的书面承诺,必须按期兑现;新官须理旧账。记者从省政府获悉:近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将开展涉及政府诚信问题的专项整治,重点是涉及企业和投资者的政府承诺、承诺兑现及其承诺兑现计划、承诺因法定或重大事项调整处置等问题。
不少地方为了招商引资,承诺的一些政策不能及时兑现,是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对此,《意见》提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不得作出违反法规、不能落实或者越权的政策承诺;不得随意改变依法作出的相关发展规划、行政许可、招商引资书面承诺等;因公益或法定事由确需撤回或变更的,要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