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提升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住建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家庭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住房买卖等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这对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不断提高全区救助工作规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了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成员核对内容及核对方式。经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所有成员授权,民政部门采用专线方式对新申请和在享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住房买卖等信息进行核对。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全面推进跨部门的信息核对机制,提高核对工作人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确保核对工作取得实效。(刘晓君)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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