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5月18讯 (记者 刘自锐)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 为促进渔业健康发展、确保渔民切身利益,今年山东省级财政结合中央财政支持,筹集资金13.37亿元,专项用于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进一步弥补成品油价格改革带来的生产经营成本上涨影响,保障好困难群体的基本利益。
在资金使用上,一方面,优化支出结构,确保相关支出与用油量和油价脱钩。在稳定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按渔船作业类型和大小分档定额测算捕捞业补贴额度,并综合考虑资源养护、船龄等因素,对小型生计性渔船予以适当照顾,推动渔业用油成本通过水产品价格传导,防止价格信号扭曲和逆向调节。
另一方面,改进支持方式,将部分补贴资金转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各市结合本地实际统筹使用,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就地就近监管优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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