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保障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日前,市法院召开全市两级法院动员大会,对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联合会签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全面解读,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据悉,《办法》明确了庭前会议、人证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的操作规程,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规范性支撑。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要全力保障庭审在审判过程中居于核心地位,通过改革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事实经得起庭审检验,充分保障人权,最大限度防范冤假错案;通过改革推动建立侦查、检察、辩护、审判等主体之间形成合力的职、权、责关系,构建符合刑事诉讼规律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司法资源配置机制;通过改革倒逼法官加强自身专业化建设,锤炼精湛司法能力,培养造就与深化改革相同步的卓越法官队伍。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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