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辽宁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鼓励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机构等服务业领域外资进入,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电信、互联网、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有序开放。辽宁将履行招商引资过程中对外商投资企业所做的承诺,严禁以检查名义干扰外商投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此外,实施意见还要求,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在辽创业发展,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子女申请办理多次签证或者居留证件的,依法依规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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