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萌、通讯员焦强)记者从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6月1日起至6月30日,2017年度河北省标准化资助奖励开始申报,石家庄市凡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团体均可向河北省质监局递交有关纸质材料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材料申请。
据了解,为规范标准化资助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河北省财政厅、省质监局共同制定了《河北省标准化资助办法》,鼓励河北省企业和团体积极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资助对象为依法设立的河北省各类企业或团体。资助事项为依法设立的我省各类企业或团体主持(第一完成者)制修订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且已经正式批准发布。该资助资金由河北省财政厅予以安排,省质监局负责资助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河北省各类企业或团体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资助经费30万元;主持制修订国家标准资助经费20万元;主持制修订行业标准资助经费10万元。
据质监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办法中的“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认可的国际组织发布的标准。“国家标准”是指:以“GB”编号,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批、编号、发布的国家标准或由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审批、发布的药品、兽药、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卫生)、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指: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并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布行业标准代号进行编号的行业标准。获得资助的企业或团体应当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发现虚报冒领等行为,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了便于标准化资助工作的管理,省质监局在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hebqts.gov.cn/)标准化栏目中建立了国际、国家、行业标准资助申报平台。各单位在上报纸质版材料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上传至资助申报平台,《河北省标准化资助申请表》也可在此栏目的表格下载中下载。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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