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网站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工作,我市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旨在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
市区两级同步推进
年底前调整完善公布事项
根据《实施意见》,“最多跑一次”改革将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作用,市、区县(市)两级政府部门同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并通过对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调整,形成企业和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2017年6月底前,公布第一批事项清单;2017年9月底前,公布第二批事项清单;2017年12月底前,对已公布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简政放权“高效办”
坚决取消不必要证明和手续
对目前可实现的“最多跑一次”事项、近期通过改革可实现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对已梳理出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编制办事流程和指南,公布需要企业和群众出具的各类要件。采取“简、放、并、转、调”等方式,对事项及要素进行动态调整,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
完善体系“集中办”
建立完善全市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全市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明确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职能;各地区、各部门的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向一个机构集中,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服务窗口集中办理;围绕便民利企的目标,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和基础服务,全面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
转变方式“网上办”
不断扩大全流程网上审批范围
建设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将面向企业和群众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及相关中介服务事项一并纳入网上办理,推动简易事项不到现场的全程网上办结,不断扩大全流程网上审批范围。搭建政务服务移动信息平台,开通查询、缴费、快递等服务功能,逐步形成“在线咨询、网上办理、证照寄送”的“零上门”机制,减少申报人的跑动次数和驻留时间。
统一标准“阳光办”
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引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以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为标准,对事项名称、申报要件、工作流程、审批收费、服务行为等方面予以规范;将中德产业园作为创新改革试点,探索区域“一个项目”审批,形成统一办理前置性审批的工作模式。
深化改革“简化办”
全市范围内实行“多证合一”
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多证合一”“先照后证”,建立“两平台两系统”,通过“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核、信息共认”,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审批,减少申报次数和驻留时间;深化“多规合一”联合审批改革,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减少要件互为前置、互相制约;推进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试行“多评合一、联合审图、统一勘验”,探索由政府购买服务,促进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减少审批环节和办事成本。
改进作风“帮助办”
打造“便民24小时+15分钟服务圈”
推行审批承诺制,对具备基本审批条件、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但其他辅助材料欠缺的申请,经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先期予以受理,同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所缺材料。推行全程代办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增设自助办理设施,全力打造“便民24小时+15分钟服务圈”。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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