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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严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高考表彰

来源: 河北日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本报讯(记者马利)日前,省招生委员会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各县(市、区)及高中学校进行高考表彰奖励,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惩局长、校长、教师等,确保高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为保证考生成绩信息不泄露,防止出现片面宣传高考成绩等不良现象,今年省教育考试院不再向各地下发考生成绩数据库,只向考生本人提供高考成绩查询服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所属高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各县(市、区)及所属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不得以高考成绩对各县(市、区)及高中学校进行排名排队。

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监管好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炒作高考分数、宣传高考排名、高考升学率等,不得在校外或校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高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不得在学校官网等网站发布本校高考排名、高考升学率等信息。坚决刹住恶意炒作等不良之风,对违反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责任。

此外,录取期间,我省将重点监管虚假招生信息、非法招生中介等,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预警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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