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岚)省住建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将通过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提升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监理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情节严重的将列入监理不良行为记录,纳入我省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进冀监理企业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质量低下等,将被清出我省建筑市场。
严格投标失信行为查处
通知要求,要完善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制度。
切实加强投标单位递交材料的核查工作,对招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提供虚假业绩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者通过串通投标、行贿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相关违法行为记入信用评价体系。
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建设单位应制定监理履约评价办法,避免监理单位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要依照合同约定,督促监理单位依法落实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理、检查、验收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擅自变更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应对监理工作质量负首要责任。每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总监理工程师时,须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变更。未按规定擅自变更的,该总监理工程师一年内不能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监理投标活动。
监理单位要监管质量安全
项目监理机构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验收,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应向施工单位下达《监理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停工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监理单位依法对所监理的工程质量安全负监管责任。
建立现场监理质量评价制度
我省境内监理单位在各地市开展其资质范围允许的监理业务时,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入市备案管理,严禁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审批、备案事项,建立全省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和信用评价体系。
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对现场监理的工作程序、监理资料,特别是监理日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到位履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或建设单位书面投诉的,及时督促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列入监理不良行为记录,纳入我省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
对弄虚作假、不诚信守法,不履行承诺的进冀监理企业,以及未按要求开展监理经营活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质量低下,监理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予以清出我省建筑市场。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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