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财经网讯 近日,为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保监会下发的《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风险排查管理规定〉的通知》(保监发[2013]48 号)以及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阳光人寿2017年度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阳光人寿发[2017]2045号)的要求,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积极动员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开展了风险排查工作。
本次风险排查工作由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风险与合规管理部牵头组织实施,总经理室领导组成风险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分公司风险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
此次风险排查工作,公司要求各机构、各部门对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公司风险排查管理规定》列明的事项和范围,进行全面排查。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风险排查工作执行小组成员负责协调督导本部门排查工作的进行,各机构成立本机构工作小组,保证风险排查工作的时效和质量,并要求风险排查过程中务必留存工作底稿和有关数据资料,确保排查工作过程可重现、可复查。
为确保此次风险排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时效和质量,公司参照保监会风险排查工作表制作了适合分公司的工作表,进一步按部门细分了风险排查项目,增加了排查方法、实际排查内容、排查结果、有无相应控制程序与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计划完成时间、对重大风险的立即处置措施、对重大案件的责任追究情况等项目,明确各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和实际排查人的责任。
通过此次风险排查工作的开展,阳光人寿河北分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关的要求,对单证印鉴管理、可疑人员情况、可疑业务线索、重点内控风险点及保险资金案件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和梳理,对于风险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确保公司合规、合法经营,快速稳健发展。
在此后的工作中,公司的各项业务将继续严格按照各项监管政策、法规进行,同时积极提高自身预防和应对各类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明确日常工作的重点及风险点,做好风险的防范和预防,保障客户的基本权益,规范公司合规经营,实现公司的良好发展。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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