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春炜)为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举措,日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石家庄市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省会将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各施工工地及途经石家庄市的国省干道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加大重点区域监测密度,重点针对可吸入颗粒物(PM10),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强化科学治霾和精准治霾。同时,《方案》要求所有监测点在9月底前投入使用(不包括项目招投标时间)。
设置261套小型化空气站
《方案》提出,在石家庄市县区内各乡镇(街道)和6个重点工业园区设置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其中,全市共有261个乡镇(街道),设置261套四参数小型化空气站,6个重点工业园区,设置6套六参数小型化空气站。
同时,为精准判定市区受工业园区及外部污染传输的影响,实时掌握石家庄市周边6个主要工业园区对石家庄主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在东部、东南部(南部)、西部传输通道上布设空气质量网络传感仪。其中,传输通道设置35套空气质量传感网络监测仪。
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
针对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控制,《方案》提出,要实现对建筑工地产生的主要污染物PM10的实时监测,对全市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地铁工程和市政工程按照每个项目设置不少于一个点位的原则进行监测,并确保监测点位在视频监控有效范围内。
其中,全市规模以上建筑工地601个(按项目),设置601个监测点位。地铁工程14个标段,设置14个监测点位。市政工程工期超6个月的设置监测点位,目前需设置15个监测点位。考虑每年新增建设工地,总计设置监测点位700个。
省干线设监测点位90个
同时,国省干线主要公路的监测点位设置原则,主要包括:与外省市交界处;每条路线按县域选择至少1处,里程较长的适当增加;重要国省干线交叉路口;重要的穿村过街路段及环境较差路段;当年度公路新改建及大修路段。
其中,途经省会的国省干线公路共计33条,里程1630公里,共需设置监测点位90个。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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