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承德电(记者陈宝云)8月24日,记者从承德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8月26日零时起,该市9家参改城市公立医院同时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步实施配套改革措施,全面推开综合改革。
据介绍,承德市此次参改的9所公立医院包括承德市中心医院、承德市中医院、承德市口腔医院、承德市第三医院、承德市妇幼保健院、承德市荣军医院、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解放军第266医院、承钢职工医院。
承德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承德市自2012年开始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到2014年,全市18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已实现全覆盖。今年8月26日,该市9所城市公立医院也全面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针对百姓关注的医疗服务价格如何调整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上调了诊察、护理、中医、手术、治疗等方面的项目价格,下调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价格,其余项目价格(包括涉及部分特殊群体的服务项目)未作调整。对门诊诊察费作出整合调整,改革后的诊察费含挂号、诊查和药事服务等费用,并正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为切实方便群众就医,针对单纯购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病人保留简易门诊,按每次1元收取。
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报销范围。门诊诊察费应由医保报销的费用,医保统筹基金全额报销。同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门诊诊察费个人自付部分。总体看,群众费用负担不会增加,但具体到某个具体服务项目或某项治疗手段会有所不同。例如,普通门诊诊察费患者自付费用会降低,主任、专家等诊察费自付费用将有所增加。本次改革,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承德市中心医院执行的省级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分别由原来的每次4元、6元、9元(各含1元挂号费)调整为15元、20元、30元,医保均报销14元,患者分别自付1元、6元、16元;其余7所医院执行的市级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分别由原来的每次3元、5元、8元(各含1元挂号费)调整为10元、15元、25元,医保统一报销9元,患者分别自付1元、6元、16元。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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