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市纪委市监察委印发《关于2017年国庆和中秋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八个严禁”,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严禁利用电子商务违规收受和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节前和节日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开展明察暗访,对典型案例将通报曝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坚决遵守“八个严禁”,包括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违规收受和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节前和节日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实地走访、查核票据等方式,对大型商场、酒店、超市、私人会所、内部食堂、农家乐、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场所公款购买节礼、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消费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通过筛查ETC数据、加油卡信息等方式,加大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发挥财政、审计、税务、工商等职能部门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查处“转入地下”“花样翻新”“隐身变形”等“四风”问题。
《通知》还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三令五申、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对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问题,一律严查快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决不姑息;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要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绝不允许出现“上热下冷”“上紧下松”“逐级递减”的情况,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同时,各级党委(党组)要密切关注“四风”问题的新动向,不断采取新招数,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要时刻擦亮眼睛,善于研判甄别,通过准确、可靠的统计、分析指标,及时把握新情况新动向,一旦发现“四风”隐形变异、出现反弹苗头,要坚决治理,切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典型案例将通报曝光。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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