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解丽)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加强长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从源头上、机制上防治“吃空饷”问题,将对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吃空饷”问题加强长效管理,并界定了7类“吃空饷”情形。通知明确,将成立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联合工作小组,同时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将防治“吃空饷”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畴,并强调对“吃空饷”问题保持“零容忍”。
通知首先界定了“吃空饷”的7类情形,包括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情形均纳入其中。
通知指出,各区、各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采集、更新在岗人员信息和工资发放信息,逐步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在岗、工资发放、人员交流等情况内部公示制度。严格工资发放管理,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须按规定取消、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被审判、检察、公安、国家安全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所在单位在收到告知书后,要按规定对其工资待遇进行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有关单位和部门等。
同时,调整完善本市防治“吃空饷”问题协调联动机构,成立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联合工作小组。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该小组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四家单位组成,负责指导、协调、监管本市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总体工作;研究进一步完善防治“吃空饷”工作长效机制;研究确定防治“吃空饷”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研究督查重点问题,处理“吃空饷”问题等。
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将防治“吃空饷”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畴。市委组织部将防治“吃空饷”纳入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中,并将检查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市审计局将防治“吃空饷”纳入全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检查范畴。对“吃空饷”问题,要保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查处、严厉追责。通过多方联动、全民监督,加大对“吃空饷”问题的查处力度,定期通报、公开曝光,严肃处理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对出现“吃空饷”问题的单位,坚决追缴“吃空饷”金额,核减相应编制、岗位与预算,形成持续高压态势,确保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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