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京津冀六地法院在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签署了《三省(市)六地法院司法协作协议》。协议规定,将共同打造跨区域司法协作“共同体”,探索六地法院信息化建设平台共建等。今后,远程开庭和远程接访将在一定程度上在六地法院中应用,并极大地方便当事人。据介绍,京津冀司法协作已经取得良好效果,在联合执行中,一批积案、难案被成功执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由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遵化市人民法院、兴隆县人民法院、玉田县人民法院六地法院共同建立该司法协作机制。
据介绍,六地法院地缘相邻、风土人情相近,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大量的法律纠纷,部分案件当事人或案件事实与毗邻法院管辖范围发生交集。如何依法稳妥地解决这些法律纠纷,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已成为当前京津冀地区法院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而人民法院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最主要的就是审理好、执行好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各类案件。(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吴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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