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出现重度污染,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函〔2017〕107号)规定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条件,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请各区人民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从10月26日15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记者 于强)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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