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学光)10月26日,从石家庄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自11月1日起,该市将对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
限行范围:在石家庄市注册登记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外埠号牌车辆参照执行;限行区域:石家庄市主城区,即石家庄市三环(含三环)以内区域;限行时间:自11月1日起,24小时限行(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
目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已将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全部录入系统。同时,该局已经开始陆续在三环出入市区口设置禁止国Ⅰ、国Ⅱ车辆通行的标志牌。自11月1日起,对违反规定通行的车辆,罚款100元,记3分。
据统计,石家庄市目前注册登记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共计176551辆。综合测算,在同等行驶里程条件下,一辆国Ⅰ标准轻型汽油车的排放,相当于6辆以上国Ⅴ标准轻型汽油车;一辆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的排放,相当于3辆国Ⅴ标准轻型汽油车。此次对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将促进石家庄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优化机动车存量结构,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有效缓解交通拥堵。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