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31日举行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发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
人才引进扶持方面,主要包括建立海外智力离岸开发利用机制、建立海外智力引进对接机制、支持高水平人才引进、支持高水平创业人才引进、支持高校青年人才引进与创业、大力吸引储备人才、支持高校科研专家柔性引进、支持创业项目产品等内容,其中对于引进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著名专家,给予大力支持。
人才培养与交流方面,包括支持博士后人才培养、支持紧缺人才培养、支持人才学术、技术交流、支持高层次学术交流共建、高技能人才培养扶持、技能培训费补贴等内容,其中对于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业,给予科研经费资助。对在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生活补贴,对出站后与开发区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聘用)合同的,给予生活补贴。
人力资源保障扶持方面,包括人力资源输送补贴、优秀人力资源输送单位奖励、招聘会补贴扶持等内容,其中首次提出,对当年为开发区重点用工企业输送人力资源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和职业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输送1000人以上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和职业学校,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在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方面,包括支持人才中介机构等引进和举荐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支持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基地建设、支持企业紧缺高层次人才猎头招聘、支持建立人才交流协会、支持建立人才信息化平台、支持开展人才课题研究,其中。认定一批优质人才服务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为“开发区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基地”,为各类科技型企业初创期提供免费人才及人事代理服务,帮助企业设计并对接天津市、滨海新区及开发区各类人才、科技优惠政策,充分体现了政策扶持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将为开发区科技型企业的顺利成长“保驾护航”;
在人才奖励方面,包括人才专项奖励、推荐当选奖励、奖学金和奖教金扶持等,其中支持企业在国内外高校设立“泰达奖学金”和“泰达奖教金”,按设立奖项总额度50%予以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在人才服务方面,包括对人才入区后的各类生活事业服务支持。(记者 刘长海)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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