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保定电(记者田媛媛)11月1日10时15分左右,保定市复兴路与恒祥大街交叉口,一辆东向西行驶的海马轿车被公安交警拦截。经查,该车出厂日期为2004年10月21日,属于国I排放标准机动车。1日起,保定市启动国I、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限行措施,该车因闯禁行,按规定被罚款100元,记3分。截至11月1日15时,保定公安交警查处闯禁行国I、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112辆,在主城区外劝返国I、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1364辆。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保定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11月1日起,保定市对国I、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的措施。根据要求,保定公安交警已在市区主要进市口外设立明显提示标志,提醒国I、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不要进入主城区。限行首日,保定公安交警共设立卡点36个,出动警力220人次,在主城区查处闯禁行国I、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112辆,在主城区外劝返国I、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1364辆。
目前,保定市环保局正在对全市车辆进行逐一核准,建立数据库,预计7到10天后建成。数据库建成后,保定公安交警将启用电子警察对进入到主城区范围内的国I、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进行抓拍。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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