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楠)11月1日,省住建厅出台《关于推进城镇供热智能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供热企业的集中供热系统要基本建成无人值守换热站,供热面积在200万平方米以上的,要基本建成智能供热系统;有条件的要建成环保监控系统、安全保障系统、供热服务系统和供热企业管理系统。
意见提出,到2020年,总供热面积在2000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要建成城市智慧供热监管指挥系统。供热企业监管、供热服务投诉、能源消耗监控、热源调度指挥、应急抢险抢修和指挥等,在智慧城市的框架下与数字化城市管理、城市地下综合管线等系统相衔接,数据资源共享,建设与满足城市发展和清洁供热发展相适应的城市供热保障能力,提高政府供热主管部门监管调度能力。
供热企业要在供热计量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上,将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推进到智能化建设的新阶段。要充分利用供热计量用户终端数据,发挥智能热网整体自动调节的功能,实现热用户能够自行调节温度,还要做到管网热平衡,同时实现整体供热能源消耗随终端热用户用热量调节。真正做到终端热用户和供热企业热源双调节、双节能,改变以往热计量改革工作中存在的热用户享受退费收益,供热企业未享受整体节能收益的局面。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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