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智)从省林业厅获悉,丰宁满族自治县全面开展天然林保护工作,目前,全县已完成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落界核定面积368万亩,其中集体和个人天然林342万亩、国有天然林26万亩,年补助资金7949万元。
丰宁南邻北京,境内潮河、滦河两大河流分别注入密云水库和潘家口水库,是京津生态屏障和重要水源地,也是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的核心区,有林地面积713万亩,森林覆盖率54.4%。此次通过落实天然林保护政策,全县368万亩天然林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森林资源质量和生态保障能力将得到全面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也将持续增强。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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