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秸秆焚烧污染是影响河北省大气质量的问题之一。11月14日起,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三个执法检查组,对各地农村露天焚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截至11月15日,通过深入石家庄、沧州、廊坊、唐山、辛集五市田间地头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各地在贯彻实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面总体情况良好,但少数村镇仍然存在零星焚烧现象。检查组共发现明显起火点或焚烧隐患18处,其中石家庄市5处,沧州市5处,廊坊市4处,唐山市1处,辛集市3处。
11月15日,检查组在从沧州前往廊坊途中,发现附近浓烟弥漫,立即停车赶到着火地块查看,发现已经有约20亩地的过火面积,并随着风势向外蔓延。检查组成员迅速用树枝等简易工具扑灭明火,并通知当地政府前来处理。经询问附近村民得知,着火地块是廊坊市大城县臧屯乡杨纪庄村的玉米地。
执法检查中,检查组看到很多玉米地里都有秸秆燃烧后的黑灰。11月14日下午,在石家庄市栾城区郄马镇任家庄村,一名养牛户正在村中堆放玉米秸秆,现场还有焚烧痕迹。11月15日,在南皮县冯家口镇后上桥村,一片7亩左右的玉米地有新燃烧后的灰烬,燃烧物为玉米秸秆收割后留下的碎叶和杂草等可燃物。
“堆放的玉米秸秆存在焚烧隐患,这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检查组成员、省农业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地里未还田的玉米秸秆,路边沟渠里未清理的玉米皮、杂草,树下堆积的落叶以及村里的垃圾堆,都有可能被人们有意或是无意间点燃,成为着火点。要及时、合理处置这些焚烧隐患,降低露天焚烧的可能性。
据悉,执法检查将持续至11月18日。检查组表示,将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执法检查报告,进一步督促各级政府加大执法力度,争取今冬明春不再发生秸秆露天焚烧,确保《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相关要求落实到位。(通讯员武晓雷 记者周洁)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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