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宝云 通讯员霍腾达)为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程,滦平县在贫困人口“三重保障”的基础上,针对自付、自费费用偏高的实际,又为3.14万贫困人口集体投保。
该县现有贫困人口1.1万户3.14万人,其中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患者达到7584人,占比高达24%。贫困人口经“三重保障”(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贫困救助)赔付后自付、自费费用偏高,是导致贫困户致贫、返贫的主要原因。为此,该县扶贫办作为甲方与中国人寿、人保财险进行合作,为全县贫困人口集体投保,保险费用每人每年13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共投入资金410万元。
今后,贫困人口在人社部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疗,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贫困救助赔付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按照80%比例赔付,最高报销2万元。实际支出的自费医疗费用,在合作保险公司扣除500元免赔额后按60%比例赔付,最高报销2万元。贫困人口经合同约定等待期(30天)后,初次发生经人社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30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一次性定额给付1.5万元。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