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省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近日出台《辽宁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要合理安排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规模和层次,加大本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力度,建立定向培养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的招生制度。自2011年起,我省各地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了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6年底,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493所,建设和回收城市小区配套园801所,96%的乡镇至少建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幼儿园数量达10133所。但由于量大、面广、底子薄,与其他学段相比,学前教育仍是教育发展中的短板。
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将继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和合作办园,并扶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设立幼儿园。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镇小区建设,要按规定和需要配建幼儿园,各市要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今后三年,将积极推动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办幼儿园的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地方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幼儿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此外,各地要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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