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记者从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我省日前就人工鱼礁海域使用管理正式下发通知,从用海选址、海域使用权审核、海域使用金征收、权属登记以及监督管理等几个方面,对人工鱼礁海域使用管理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
据介绍,近年来人工鱼礁作为“修复和优化海域生态环境,建设海洋水生生物生息场所的人工设施”发展建设势头迅猛,向各级海洋部门咨询人工鱼礁建设海域使用权申请的用海单位和个人日益增多。为此,省海洋与渔业厅在调查研究和学习借鉴其他沿海省份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人工鱼礁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省海洋与渔业厅要求沿海各市根据相关规划、区划及技术规范,制定本地区的人工鱼礁建设规划,以统筹协调、科学规划人工鱼礁建设。明确了属地县级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强调了人工鱼礁用海的事中、事后监管要求。规范我省人工鱼礁海域使用管理,充分体现了“生态管海、保护优先”的要求,将进一步促进海洋生态资源环境的修复和保护。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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