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承德电(记者张斌 通讯员文凯)近日,记者从交通部门获悉,从12月22日零时开始,途经围场国省道的大型货车在限速路段将被限速40千米/小时。
据了解,《围场县关于境内国省道大型货运车辆限速通行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于近日内发布。《公告》中公布了限速车型和标准:核定载质量5吨以上(含5吨)大型载货汽车限速40千米/小时,其他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限速行驶。限速时间和范围为:自12月22日起,围场县境内111国道、254省道、351省道、301省道、214省道等所有国省道路。
其中区间测速路段为:(1)111国道335公里500米(半截塔什八克)至351省道20公里500米(城子19号);(2)111国道388公里(朝阳湾邢家营)至111国道415公里(朝阳湾兴聚德);(3)254省道105公里(横河子)至254省道133公里200米(迎宾路);(4)111国道363公里500米(高速北口)至111国道356公里300米(龙头山乡路与111国道交叉口)。
同时,在这些路段原有的7个固定测速点基础上又新增43个固定测速点,这些测速点将于12月22日零时开始启用。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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