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政府了解到,为了吸引各类投资,山东提出,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新供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依法可按划拨方式供应。
同时,对可以使用划拨用地的项目,在用地者自愿的前提下,山东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支持市、县政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大力吸引各类投资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激发投资活力,保持投资稳定增长,着力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山东提出把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市、县级政府在安排新增用地指标时适当向上述领域倾斜,有序适度扩大用地供给;市、县级政府应依法评估并合理确定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公共服务项目的出让底价。
在监管方面,山东要求,建立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以违规违法行为、消防不良行为、信用状况、服务质量检查结果、顾客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为重点,实施监管信息常态化披露。(叶婧 潘林青)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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