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管理员称很多时候仍需手持扫描设备帮助缴费
12月26日凌晨,北京4086个路侧停车位电子收费试点全面启动。停车人在使用路侧停车位时,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市政交通一卡通卡、电子不停车收费卡(ETC)、银行卡五种支付方式完成电子缴费。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在路侧停车位电子收费的试点路段体验发现,目前完全依赖APP实现自助停车和电子缴费仍有难度,遇到停车不规范或停车人使用现金时,仍需人工干预。
4086个路侧车位启动电子收费
北青报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为缓解交通拥堵、治理路侧停车秩序和规范路侧停车收费,按照“停车入位、规范收费、人钱分离、违停受罚”的思路,北京城六区和通州区共计37条试点路段4086个路侧停车位安装了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设备。上述车位自2017年12月26日零时起,全面实行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试点,试点时间原则上为一年左右。
据介绍,本次试点采用视频桩、地磁及高位视频三种车位检测设备,感应车辆进出、留存车辆图片,并将相关信息实时传输至市级平台,统一计算停车时间和费用,实现全市统一电子计时收费。
在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试点期间,停车收费标准、居住区居民临时停车收费模式均沿用北京市现行政策。
支持微信等电子缴费方式
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城六区和通州区各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试点路段,停车人原则上需使用电子缴费方式,不再使用现金缴费。
停车人可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北京交通”APP,使用“路侧停车”功能,注册用户,绑定常用车辆后,通过支付宝、微信两种支付方式完成自助缴费。对于非注册用户,可以在APP中输入车辆号牌检索订单,自行缴费。
停车人也可请停车管理员使用手持收费终端,通过支付宝、微信、市政交通一卡通卡、电子不停车收费卡(ETC)、银行卡五种支付方式完成电子缴费;或使用设置于人行步道上的自助缴费终端,通过支付宝、微信、市政交通一卡通卡、电子不停车收费卡(ETC)四种支付方式完成电子缴费。
现金缴费可由管理员代缴
据介绍,如停车人确需使用现金缴费的,由停车人将现金交给停车管理员,现场监督停车管理员通过手持收费终端使用电子支付方式代缴停车费。停车人应注意留存支付凭证。代缴信息将在电子收费平台记录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电子收费路段不再向停车人出具纸质发票,一律使用电子发票。停车人可使用“北京交通”APP缴费后获取电子发票,也可以通过停车管理员手持收费终端或路侧自助缴费终端缴费后,打印《泊车计费通知单》,扫描二维码获取电子发票。
探访
完全自助停车缴费仍有难度
12月25日下午,北青报记者驾车在鲁谷路等多路段体验电子收费。该路段已经从去年年底起试点,开始电子收费。北青报记者观察发现,鲁谷路上已经实现电子收费的路段,约停了八成以上的车辆。北青报记者将车停放在其中一个路侧车位。现场停车管理员提醒称,要将车开到车位内,设备才能识别车号。
车辆停好后,自助设备的灯由绿色变成了红色,停车管理员介绍,这说明系统已经开始识别停放车辆的车牌。不过,管理员透露,有时候系统也会出现不能识别车辆信息的情况。
停车管理员告诉北青报记者,由于有人停车不规范,所以设备的识别率目前仅为五成左右。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通过手持设备扫描车牌。“也就是说,手动建一个订单信息,这样系统就会自动计费了”。
在停车人停车结束后,如果不能在系统内自助缴费,停车管理员可以通过扫描停车人的微信等方式收费。在尝试两次之后,北青报记者通过微信支付了1.5元。另据停车管理员介绍,人工干预仍是目前不可缺少的方式。“一些停车人没有微信、支付宝,只能给现金,我们再把钱交到系统里。不过,我们还是愿意推广APP的这种自助停车和缴费方式,系统对车辆都有记录,我们和停车的市民之间,也不会因为停车时间和费用的问题闹不愉快。”
文/本报记者 刘珜 摄影/本报记者 黄亮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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