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简称“通知”),从银行和信托公司两方面规范银信类通道业务,要求商业银行在银信类业务中,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实际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并落实授信集中度监管要求。业内人士指出,在此规定下,商业银行资产结构调整势在必行。
“去通道”成果显著
2016年12月,证监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该项规定指出,专户子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100%、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不得低于负债的20%。此后基金子公司为了满足资本金的要求,大多采取了增资和主动降低规模的措施。
数据显示,2016年三季度末,基金子公司专户资管规模达到11.15万亿元,此后连续四个季度专户业务规模逐季下降,分别下降0.65、0.59、1.32和0.64万亿元,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基金子公司专户资管规模为7.96万亿元,较2016年三季度末减少了28.62%。
与此同时,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2017年以来的“去通道”进程非常猛烈。星石投资表示,券商资管业务类型分为集合资管计划、专项资管计划和定向资管计划,通道业务主要体现为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据统计,定向资管计划在券商资管业务规模中占比在2013年年末曾高达93%。在过去两年监管趋严、金融去杠杆的背景下,券商开始向主动管理转型,定向资管计划规模占比下降到84%。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末券商资管规模为18.77万亿元,到二季度末下降到18.1万亿元,截至今年三季度,券商资管规模跌至17.37万亿元,两个季度的时间内总共下降1.4万亿元。
在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持续承压的情况下,资金被动涌向信托。2017年前三季度信托公司信托资产规模持续增长。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事务管理类信托增长明显,至2017年3季度已经超过全部信托资产的50%。2017年三季度,事务管理类信托从二季度的12.48万亿元上升到13.58万亿元,占比从53.92%上升到55.66%。
通道展业动力下降
为进一步规范通道业务,“通知”从银行、信托公司两方面着手,对银信合作业务做出了一系列规定。“通知”强调,商业银行在银信类业务中,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商业银行实际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并落实授信集中度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应对实质承担信用风险的银信类业务进行分类,按照穿透管理要求,根据基础资产的风险状况进行风险分类,并结合基础资产的性质,准确计提资本和拨备。
中信证券表示,实质重于形式的穿透式监管思路是“通知”的核心,不仅是作为商业银行规避监管、减少资本占用、扩大资金投向的通道类业务需要进行相应的资本占用计提,一般化的银信委外业务也需要根据基础资产的风险状况进行风险分类,并结合基础资产的性质,准确计提资本和拨备,资本占用增加将会对其他存量资产业务规模形成前潜在挤压可能,商业银行资产结构调整势在必行。
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陈赤指出,这一条要求的实施,必然大幅度削减银行开展银信通道业务的动力,从源头上抑制银行绕开监管扩张业务规模的冲动。随之而来也必然使信托公司的该类业务来源大减,失去监管套利的空间。当然,也不可避免地减少以前通过这一渠道流向实体经济以及房地产的资金量。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通知”指出,商业银行对于银信通道业务,应还原其业务实质进行风险管控,不得利用信托通道掩盖风险实质,规避资金投向、资产分类、拨备计提和资本占用等监管规定,不得通过信托通道将表内资产虚假出表。
某信托公司研究员袁吉伟认为,很多通道业务的重要目的就是规避监管,诸如针对MPA考核虚假出表、不良资产代持等,当然这类业务具有很大的隐蔽性,有时候很难分辨,光通过框架性要求是很难执行的,其政策效果有限。不过,考虑到严监管、严处罚的震慑力度,金融机构还是会有所忌惮。当然,在严监管环境下,银行规模腾挪的路径被进一步封堵,而原有出表的资产也面临重新回表的需求,未来MPA考核、拨备计提等面临更大的压力。
(原标题:银信新规出台 商业银行资产结构调整势在必行)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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