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9日电(孟竹) 12月28日,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新一轮10条开放措施发布,北京市商务委、市司法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银监局等相关单位对12月10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解读。
《决定》的发布意味着此前国务院批复的《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深化方案》(以下简称《深化方案》)中,明确的科学技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等领域的10条开放措施法规规章已调整到位。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申金升指出,相较于去年的服务业扩大开放举措,此次政策开放进一步拓展了服务业开放广度,相比首轮开放清单,新增了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四个行业。
10条开放措施具体涉及科学技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等五大领域。申金升介绍,就今年北京市场的发展情况而言,前3季度北京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2%,比试点前提高4.1个百分点;1-10月,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达8022.7亿元,增长12.1%,占全国20.7%。今年1-11月,实际利用外资243亿美元,增长87%,服务业占95.4%。
据悉,2015年北京成为中国内地首个也是唯一的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在科学技术服务、互联网和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六大领域实施改革开放举措,首轮试点141项任务已完成91%。
文化教育服务领域
在明确“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的基础上,允许外商在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内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娱乐场所,不设投资比例的限制。
此外,调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相关规定,允许外商在特定区域内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
科学技术服务领域
在对区域内为北京市提供服务的外资工程设计(不包括工程勘察)企业取消首次申请资质时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外籍技术人员的比例要求,放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资质要求,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吸引更多有意向的境外投资者在北京设立建设工程设计企业。
此外,允许外商投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
商务和旅游服务领域
进一步降低投资性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的外资准入门槛。在北京市范围内,取消“中外投资者应当是成立3年以上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要求,允许外资直接入股既有内资人才中介机构。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与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关村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方合资者可拥有不超过70%的股权”力度更大,在中关村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外资比例限制。将有助于吸引更多国际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北京落地,同时也将带来资金、人才以及先进的经营理念,有利于提升首都人力资源服务业水平。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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