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文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告》,我省48人入围推荐名单。
据了解,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5号)的有关规定,文化部开展了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并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和评审专家组。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各评审组专家对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有关部门及港澳地区推荐的申报人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委员会审议,提出了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1113人)。其中对尚未认定过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本次推荐827人,对已认定过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本次推荐286人。公示期自即日起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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