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记者高敬)环境保护部9日公布了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两家企业共罚款超过3800万元。这是环保部首次对汽车生产企业开出罚单。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8台轻型柴油货车排放的碳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超过排放标准;生产的318台重型柴油货车的OBD系统功能性检测不合格,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
他说,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环保部责令凯马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以上各项罚没款共计3174万元。
据介绍,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09辆轻型柴油货车排放的碳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超标。环保部责令唐骏欧铃公司改正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违法行为,罚没款共计703.63万元。
田为勇说,案件表明了环保部对违法排污的“零容忍”态度。同时,也表明一个重要信号,即要对机动车进行严厉管控。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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