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颖)今天记者从丰台区两会上获悉,2018年丰台区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4500户。5年以来丰台区累计实现融资总额约1100亿元,位居全市第一。
自2013年北京市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丰台区已经有20个棚改项目启动搬迁工作,完成搬迁约2.7万户。2017年丰台区以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民生福祉,围绕棚户区改造关键环节,努力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基础数据公开透明、搬迁补偿政策公开透明、安置房建设公开透明、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具体实施公开透明,在安置过程中探索实践安置房源选择多元化及安置方式的多元化。按照市、区政府签订的棚户区改造任务目标责任书,丰台区2017年需完成改造搬迁5000户,全年实际完成改造搬迁8646户,完成年度搬迁任务的172.92%,搬迁总户数和超额完成的户数均位居全市第一。
在融资方面,2017年丰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等方式实现融资约365亿元,自2013年以来累计实现融资总额约1100亿元,均位居全市第一。通过“跨项目、跨区域”等方式先后试点了南苑乡分钟寺—时村东罗园、卢沟桥乡岳各庄—靛厂、小井—大瓦窑等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解决了部分项目依靠自身资源难以实现资金平衡的问题。
今年是棚户区改造新三年计划的开局之年,丰台区将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在全年完成4500户改造任务的基础上,做好已启动搬迁项目的回迁安置房建设和搬迁收尾工作,早日实现居民回迁及经营性土地入市交易,努力实现老百姓的安居梦。X133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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