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春炜、陈正)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会商,预计1月12日至17日我省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为了减轻不利气象条件对石家庄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月12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另据了解,鉴于近期邯郸市将出现连续重度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邯郸市政府决定1月12日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其间,我们提醒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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