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建敏)根据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1月12日24时起,我省调整成品油最高零售和批发价格。汽油、柴油批发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80元和175元。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标号汽油(Ⅴ)价格政策执行。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
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我省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6.97元,上涨了0.14元;95号汽油每升7.37元,上涨了0.16元;0号车用柴油每升6.60元,正5号车用柴油每升6.47元,均上涨了0.15元。根据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已调整为0.018元/人公里。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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