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雅楠)沧州市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思路,以落实企业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督指导责任为抓手,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市共有8435家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达标总量居全省首位。
在落实企业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分级、分类、分层组织实施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化相关知识为重点的教育培训,建立标准化自评员制度,按照制定计划、修订文件、调试运行、自查自改、绩效评估、形成报告6个步骤,做好自评工作。同时,建立企业为主、全员参与、举报奖励的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积极推进隐患自查、自报、自改。
在落实监督指导责任方面,着力强化监管监察,建立标准化运行巡查制度,落实降级、撤销、曝光等刚性约束措施,对已达标不运行的“空转”企业,予以上限处罚,并降低标准化等级;对运行质量较差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隐患问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对重点企业和高危企业,依托专家开展隐患排查“会诊”活动,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度和广度。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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