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电视会议在济南召开,会上明确,山东将在16市29个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的试点工作。
按照国发45号文件的规定,试点地区改革的行政审批事项只能在批复上海市改革试点的行政审批等事项中进行选择。国务院批复上海浦东新区的11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其中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或部门已取消13项,现有103项行政许可等事项。
经过认真梳理,山东省确定对这些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具体来说,一是凡是企业能够自主决策的经营活动,直接取消行政审批,或改为备案管理;二是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的行政许可,要简化审批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三是对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四是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领域,继续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风险防范。
同时,“证照分离”改革要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办理”“一窗受理”、信用体系建设等配套推进,进一步扩大改革的叠加效应;要与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联动推进,进一步整合监管部门,减少监管层级,优化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打造综合监管模式。
“证照分离”改革是“先照后证”“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措施的延续和升华,是影响深远、关系全局的综合性、联动性改革,也是今年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这项改革主要针对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通过清理取消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一批以及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等措施,最大限度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问题,实际上是在国家层面推动的再一次“削权减证”,最大限度的向市场放权。
尽管山东省“放管服”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但与广东、上海、浙江、北京等先进省市相比,与企业群众期盼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比如,审批事项办事流程依然不够简化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数据资源整合不够,“信息孤岛”“烟囱数据”问题依然突出。尤其是现在很多企业家反映,营业执照办理虽然容易,但审批事项仍然过多,经营许可证办理难度大,“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比较突出。造成这些问题的关键症结就是我们前期推进的“先照后证”改革,只是改变了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前后顺序,总体上并没有减轻企业办证负担,各类许可证数量仍然过多。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就是要实行“证照分离”,最大限度减少各类许可证。(何则伟 王炜)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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