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中西部金融服务薄弱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问题,近日,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开展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支持各类合格银行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和优化完善挂钩政策等措施,引导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地区。
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马晓光表示,培育发展村镇银行,是丰富、完善和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自2006年年底村镇银行试点以来,银监会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培育发展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
银监会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9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567家,中西部地区组建1018家,占比65%;村镇银行县(市、旗)覆盖率达到67%,其中覆盖了411个国家级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已开业的村镇银行资产总额1.3万亿元,已累计向474万农户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3.6万亿元,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合计占比92.1%,户均贷款38万元。
不过,村镇银行目前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例如,主发起人与村镇银行的服务对象、风险特点、风控管理有明显差异;再如,绝大多数村镇银行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受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总量和自然环境等多种因素限制,对各类资本的投资吸引力相对不足,商业可持续很难实现。
以上难题也形成了对现行政策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的契机。据了解,《通知》中称,具备一定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新设或者选择一家已设立的村镇银行作为村镇银行的投资管理行,即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由其受让主发起人已持有的全部村镇银行股权,对所投资的村镇银行履行主发起人职责。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市场准入处处长朱惠春表示,《通知》要求商业银行投资入股投资管理行持股比例不低于15%,在这个前提下,要求投资管理行优先引进优质的涉农企业投资入股,从而有利于扩大民间资本,尤其是一些优质涉农企业投资银行业的渠道。
“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这种模式,是在现有模式的基础上,为主发起人提供的一个新的选择,而不是现有的主发起人模式的替代品。”马晓光同时指出,将来如果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全面实施,村镇银行主发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既可以选择实施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的模式,也可以继续采用现行有效的管理模式。
而由于近年来部分村镇银行风险频现,《通知》还重点要求通过有效的监管激励约束,引导村镇银行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和社区银行的基本特征,防止村镇银行的业务发展“离农脱小”。此外,要求村镇银行强化支农支小的战略定力,要创新个性化、本地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按照风险匹配的原则开办一些新的业务,从而进一步拓宽支农支小的资金来源,也引导更多的资源向农村进一步倾斜。
为更好地集中资源,降低村镇银行成本,从而提高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通知》提出,在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特别是国家级贫困县相对集中的区域,可以在同一省份内相邻的多个县(市、旗)中选择1个县(市、旗)设立1家村镇银行,并在其邻近的县(市、旗)设立支行,即实施“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模式。
谈及试点设立“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是否涉及跨区域经营问题,风险是否可控时,马晓光表示,《通知》将“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的覆盖范围从覆盖区域和数量两个方面进行严格界定,在区域方面,将严格界定为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省内相邻的县或者市或者旗,这是区域方面的限定。在数量方面,明确单家法人所覆盖的县市旗数量一般不超过五个,从数量上、区域上防止村镇银行过度扩张。
马晓光认为,《通知》从严设置了“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比如对“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我们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而一般的村镇银行设立,比如说在一般的乡镇,最低注册资本100万,在县城300万,这是很低的;而对“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这个要求不能低于1亿元。在邻近县设立支行方面,要求法人机构一定要开业一年以后,积累了一定的经营管理运行经验的基础上,才可以在邻近县设立支行,而一般的村镇银行在本县设立支行,设立半年之后具备一定条件,可以向下延伸设立支行。
“通过这样的制度和安排传导明确的政策导向,也就是村镇银行‘多县一行’要审慎、有条件地实施,不能盲目铺摊子、扩数量,不具备条件乱设是不行的。”马晓光说道,在全国来讲,“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首批试点数量不超过16家,试点期间总体数量也是可控的。
加强风险监管方面,《通知》提出了两项要求:一是要求各级监管机构把防控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督促村镇银行强化风险管理,构建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二是要求各级监管机构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升监管有效性。特别是要抓好村镇银行合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进行处罚。
马晓光表示,下一步,银监会将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稳妥有序组织开展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的试点工作。待试点经营一段时间后,银监会将进行统筹评估、完善政策,在此基础上适时扩大试点,条件成熟以后再视具体情况推进常态化组建工作。(本报综合)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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