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7年我省共发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2.38亿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68万人,比2016年贷款金额增加500万元、贷款人数增加400人,发放金额和受惠学生人数均为历年最高。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入学,发挥好国家助学贷款精准扶贫作用,2017年,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扩大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范围,将大学预科生、科研院所等培养单位纳入国家助学贷款对象。同时在全省68个县(市、区)开展助学贷款电子合同试点工作。目前,2017年度辽宁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全部发放。
面向贫困高校学子发放助学贷款,需要在新学期开始前,由学生和家长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帮助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借款大学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万元。
据统计,从2011年至今,国开行辽宁省分行已累计为我省升入高校的贫困学子发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9.81亿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93万人次,惠及贫困学子7.16万人,业务覆盖全省除大连外的全部地区。同时,省教育厅与国开行辽宁省分行还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进校园”专场宣讲会、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等方式,营造诚信校园文化环境,帮助贫困学子就业。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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