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小鱼
□韩立飞
在医疗风险管理领域,保险的介入越来越多、越来越深,保险也逐步被医疗机构所接受。但目前,保险对于医疗机构的服务还较为单一,以医责险为主,未来,保险业在服务医改方面应如何发力,这是一个需要长期探寻的问题。
2017年《中国医生生存现状调研报告》对医生压力的调查中发现,61.5%的医生认为医患关系是他们最主要的压力来源,近三成医生所在的医院经常发生医闹事件。
医患纠纷由来已久,防范医疗纠纷必须做到风险处置前置,保险无疑是重要的手段,但目前仅靠医责险还远远不够。
医责险促进医患经济纠纷解决
据报道,2017年8月,一个小孩头部受伤到某县镇卫生院接受治疗,医生用弹力绷带为其包扎伤口,嘱咐次日来更换绷带,但因某种原因,该小孩及家属并未如期更换,最终导致小孩前额出现肌肉组织坏死,留下一条10厘米的疤痕,家属向该卫生院要求赔偿美容费等。
因不同地区、不同鉴定对于美容费用的评定标准都不同,此次医患纠纷在数家地方司法鉴定所都进行评估后仍然难以调解,最后,当地监管部门协调医患双方协商处理。最后,通过协商,由保险公司赔付约9万元,医院赔付大约4万元,总赔付金额大约13万元,此事才算结束。
上述医院负责人介绍,像他们这类卫生院一年的总收入大约110万元,利润为20万元左右,而且这类卫生院一般有十余名工作人员,如果赔付十几万元,那么一年下来,卫生院的支出都会存在困难,更别提医生奖金等福利了。十几万元对于他们这类卫生院来讲可算是一笔大负担。通过医责险,保险公司承担70%的赔偿,能有效缓解这类医疗机构的经济压力,患者也容易接受。
医责险覆盖层次有限、综合成本率高等问题亟待解决
医责险是化解医患纠纷、减少医闹现象的有利措施,但传统医责险覆盖层次有限、综合成本率高等问题亟待解决。
医责险虽然市场很大,但相对风险较高,导致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和社区医院没有合适的保险产品购买,保险机构承保积极性并不高,我省某险企负责人说。
情况不好导致惨赔,情况好也是微利。2015年我省一个县试点推行医责险时,两家商业保险公司加入,但其中一家保险公司在承保后就接连出现两起医疗事故,出现超额赔付,导致该家保险公司最终撤出该县医责险市场。
虽然近几年在政策强制要求下,我省部分县(市、区)医责险的投保率呈现上升趋势,但事实上,部分医疗机构的自主投保积极性并不高。比如有医院负责人直言该院未出现过医患纠纷,科室也不是很健全。另外,医责险保障额度较低,甚至有时赔付金额还达不到所缴保费额度,诸如此类很多原因,导致投保医责险感觉没必要。
医生是最需要风险保障的职业,只有把风险保障的问题解决了,医院才能把精力主要放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上来,而不是整天担心和患者打官司。但是,医责险在医患纠纷调解方面存在严重缺位的情况。例如,在部分县(市、区)医责险运行过程中,保险机构很少介入医患纠纷的调解,只发挥经济补偿的作用,让医疗机构对保险转移纠纷的功能较为失望。
险种单一、承保范围有限。目前,医责险承保对象主要集中在公立医院,对于非公立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诊所,市场上的相关保险产品很缺乏。个别针对这类医疗机构的保险产品也呈现出险种单一、赔偿限额低等现象难以满足市场实际需求。
以医责险为主体,建立广覆盖多层次险种共同发展
目前,医责险化解医患纠纷的作用已经显现,有专家指出,下一步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赔付率高导致部分保险公司驻足不前;二是扩大医责险覆盖面,全方位服务医疗事业。首先,可以按照区域或医院级别统一投保,统筹管理。其次,针对不同医生执业人群和医疗机构,创新保险产品。
此外,在鼓励社会资本办医、鼓励医生多点执业的政策利好窗口期,有部分保险公司也在尝试合作推出面向医生个人的保险产品。第三,可以将医责险和第三方调解机制一并纳入医疗纠纷调解体系,提高医患纠纷处理效率和效果。
上述专家又指出,医患矛盾必须综合治理。针对联动机制不够完善问题,保监局可对接卫计委、综治办、民政、法院、公安等部门,推进构建综治部门统一协调、卫计部门主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工作格局,积极参与医患矛盾化解工作,依法处理涉医案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纠纷调解秩序。
另外针对医责险长期亏损,损害保险公司参与积极性问题,保监局可联合卫计委共同协商费率浮动机制问题,将医责险赔付率控制在合理区间内,更好地满足医患风险保障需求。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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