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网播京津冀 > 正文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2017年北京民政的那些“NO.1”

来源: 北京日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第四场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池梦蕊摄

人民网北京1月29日电 (池梦蕊 孟竹)今天上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第四场新闻发布会,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了民政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情况及2017年北京民政的那些“NO.1”。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了民政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情况。 人民网 池梦蕊摄

北京民政执法首创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2017年6月2日,北京市民政局在全国率先印发了《北京市民政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开始启用简易处罚程序,这意味着民政执法走进简易快速时代。截至目前,简易程序推出处罚示例78项,占全部民政行政执法职权142项中的55%。

目前走简易程序的78个处罚示例中,每一个示例都对应了一个编号、违法事项的名称、具体违法行为描述、违法情节、处罚决定、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等内容,可以为执法人员在处罚过程中提供详细的指导和依据。下一步,民政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还将继续扩大覆盖范围。

点评:此《规定》一方面有效提高民政执法的效率,第一时间查处违法行为,及时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让被执法对象少跑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于民政执法工作人员来说,能够有效节约执法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有利于规范行政部门的执法行为,维护首都民政执法的良好秩序。

全国第一部《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地方性标准发布

2017年9月14日,《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正式发布,这是全国第一部关于社区管理与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标准。社区作为城市治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治理的最基本单元,越来越受到理论学界和公共管理部门的重视。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市民政局首次将多年以来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化、标准化的形式规范下来,主动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绘制了全国第一个社区建设的清晰蓝图,成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首善标准。

该《规范》针对居民群众关心的社区安全、社区环境、社区服务,对社区组织应提供的社区治安、环境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文化教育等服务项目配置和要求等内容进行规范界定,给居民群众提供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的社区环境。

点评:科学规范的社区标准化体系,将会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精细化水平。

北京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将首次同步开展

2017年9月22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北京市第十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时间的议案,决定将北京市第十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时间由2018年调整到2019年,与北京市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同步开展。

北京市现有村民委员会393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3084个,村民委员会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前后相差一年,每三年就有两年要组织基层换届工作,导致了基层组织换届工作频繁、选举任务重、成本高等问题。北京市根据自身工作基础,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呼声,对第十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时间进行了调整,并通过审议。目前,我市城市社区户代表以上选举比例达到48.15%,农村直接选举比例达到100%,城市基层自治组织两委“一肩挑”比例达到67.47%(其中城市社区70.63%,农村64.3%)。

点评:此举统一安排部署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利于实现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有效对接,统筹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全国第一个特别法人“身份证”

2017年11月3日,民政部部长黄树贤为东城区东华门街道韶九社区居委会主任吴祥明颁发了全国第一个特别法人“身份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目前,全市7014个村(居)委会均已取得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为开展民事活动、服务居民铺平了道路。之前,由于法律没有明确村(居)民委员会的法人主体地位,无法为村(居)民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约了村(居)民委员会社会、经济活动事项的正常开展。

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明确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点评:首张法人“身份证”的颁发,解决了村(居)委会在办理诸如土地确权申请、车辆购置和报废等事项的不畅问题,标志着我国村(居)民委员会已正式具备法人资格,法律主体地位凸显,村(居)民委员会可以自主参加社会经济活动,是新时代社区建设和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里程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北京市首个农村养老文件出台

2017年11月,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11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系统梳理了北京市农村养老工作的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以及今后的主要工作方向。这是北京市首个有关农村养老的文件。同时,市民政局、市老龄办还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两项政策出台的目的就是要围绕农村老年人最为关切的吃饭、就医、生活照料和心理慰藉等方面现实需求,创新农村养老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农村养老服务模式,促进城乡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均等化,保证农村养老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

此次出台的《意见》强调,按照“政府既支持建设还要扶持运营”思路,不仅要扶上马,还要送一程,统筹整合各部门政策、资金和项目资源,从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土地保障、建设支持、运营资助、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方面,加大对农村基层和农村老年人倾斜力度,反哺农村,补公共设施亏欠短板。

点评: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孝老在《意见》中体现得非常明显,《意见》最大亮点就是强调农村家庭养老的作用。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处亮相

为了更好地与民政部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对接,接受指导协调沟通,2017年9月14日,北京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处成立,社会事务管理处整合了市民政局原有的婚姻管理处和殡葬管理处,指导各区规范有序地开展社会事务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处成立后,在推进婚姻登记工作中,将不断完善北京市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婚姻登记业务培训,逐步实现北京市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指导各区婚姻登记机关开展依法登记、标准化建设和婚姻家庭服务创新工作、指导北京婚姻家庭建设协会业务建设等。在推进殡葬工作中,社会事务管理处将研究制定北京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行业标准、殡葬事业改革等,并组织实施;推进北京市殡葬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殡葬职业人才培训。同时,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殡葬服务和收费价格督察检查,指导北京殡葬协会业务建设等。

点评:婚姻登记部门与殡葬管理部门均是为百姓服务数量最大、服务人群最多的部门,合二为一便于社会事务的统筹管理。婚姻登记与殡葬工作可根据自身不同的时间节点,相互补充管理力量,借助于双方好的规划与管理经验,出台相应的便民举措,更好地服务于民。

责任编辑:郝杰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