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打开外包装就不退货?必须退!
石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公布2017年度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迎晖 通讯员 江炜)石家庄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昨日公布2017年十大典型案例,内容涉及网购、就餐和家具、手机等多品类消费,现公布部分案例提醒消费者注意维权。
“概不退货”合不合理?
2017年8月,消费者李女士在鹿泉区某店购买了一个手包,商品价款550元,手包标签上标注的是“牛皮”,原价1500元。后李女士怀疑手包非牛皮,商家也未能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能够证明手包材质为牛皮,但商家称墙壁上张贴有告示“酬宾销售,概不退货”。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李女士投诉到执法部门,请求调解。经执法人员协调,商品得以退款,消费者满意。
定金是不是要以书面约定为准?
李女士在正定某家具店购买家具交全款8000元,20天后李女士单方取消交易,商家要扣李女士1600元定金。双方因扣款金额产生争议,李女士拨打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请求帮助维权。经执法人员耐心调解,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商家减少扣款金额。
提醒广大消费者: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要以书面形式约定。
小字体提醒够不够“醒目”?
投诉人杨先生于2017年11月16日中午与朋友在无极县某饭店用餐,共消费456元,结账时收银员未按饭店展示牌标明的进行八折优惠,而是按全额收费,杨先生感到不满遂前往当地工商所投诉,希望该饭店返还优惠款。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饭店展示牌上写着:即日起本店八折优惠,下面用较小字体注明:只限婚宴包桌。针对该情况工商执法人员对饭店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在展示牌中使用相同的字体。饭店负责人当场返还杨先生饭费优惠款100元。
网购打开包装算不算“完好”?
去年12月份,林先生在某商城网购了一部某品牌的手机,货到付款后,发现手机实际颜色与图片颜色不符,林先生要求退货,但商家以拆开外包装为由拒绝退货退款。林先生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经执法人员调解,商家为林先生办理了退货手续,并将商品价款返还。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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